各教研室:
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法分为“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9章,共63条,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将党和国家关于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将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期盼和要求用法律形式体现出来,对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各教研室要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认真把握和寻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为我院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深入思考如何发挥高等中医药院校独特优势,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下载地址:办公自动化的宣传部(2016-12-28)的通知公告。
2016年12月28日